我院组织学习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2-05-22 17:44:43系统
从2010年3月1日起,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为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精神,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医院于2月26日下午举办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学习班,全院各临床科室的医生、进修生、实习生都参加了培训。学习班由卢健棋副院长主持,医务部黄雪霞主任主讲。
据悉,将施行的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在对2002年版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对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病历各项书写行为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培训会上,黄雪霞主任对日前卫生部颁发的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了重点解读,并结合我院病案质量管理情况及门急诊、病房病历书写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要求大家思想上高度重视,对新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逐条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病案书写、病情观察记录及知情告知等医疗行为,以此提高病历内涵质量及医疗安全意识。
最后,医务部按照院领导要求对全院学习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作出了部署,采取全院集中与科内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科室积极组织学习,认真执行。医院还将加强督查并进行考核,以确保正确执行新《规范》。医院通过本次培训,将进一步提高全院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务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