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6-25 13:01:09系统

医院各科室:
   根据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知本科室拟申报课题的人员于6月20日前将申请书初稿一份交医院科技部形式审核,6月26日前将终稿送至医院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附件。
             

医院科技部
              2012年6月14日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校级科研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高级别科研项目中标率,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提高我校科研水平,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源头上加强和支持科研工作,培育孵化具有良好发展苗头的特色优势科研项目,为申报高级别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重大课题优先支持对中医药、壮、瑶医药(民族医药)、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及中医创新理论进行研究;重点课题重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质项目进行培育,鼓励优质项目进行前期研究,进一步培植国家项目;普通课题重在培养造就一支有水平、高素质的青年科技创新队伍;专利课题重在鼓励和支持有前期基础,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前沿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课题进行研究,培育一批发明专利;自筹课题重在调动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利用各种渠道筹集科研经费,进一步提升我校中医药继承创新能力。
   (二)优先资助前期基础较好、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和开发前景的项目,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三)鼓励以中医认知方法为基础,运用现代科学的新理论、新技术和多学科交叉渗透的思路和方法的研究。
   二、课题资助的学科领域范围
   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科研究,不包括教学研究课题。
   三、资助情况和研究周期
   (一)重大课题(限10项)
   每项资助2万元,其中附属单位课题,学校资助1万元,附属单位按1:1配套。课题实施过程中,如附属单位配套不到位,下一年将取消该类专项的申报。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重点课题
   申报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且进入专业组评审,没有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且此项目2010没有获得过校级重点课题资助,每项资助1万元,其中附属单位课题,学校和附属单位各资助0.5万元。课题实施过程中,如附属单位配套不到位,下一年将取消该类专项的申报。每项研究周期1~2年。
   (三)普通课题(包括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每项资助0.3~0.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四)发明专利培植课题(限10项)
   每项资助0.3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课题完成后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职务发明专利1件,并通过国家知 识产权局实质审查。
   (五)自筹课题
   未获立项资助的课题,通过专家评审后可立项为自筹经费研究课题,其研究经费由附属单位、企业、其它经费结余或研究人员自筹并落实。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纳入校级课题管理体系,结题后可申请成果鉴定,申报成果奖励。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重大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普通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各单位、部门在职具有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当的技术岗位资格。以上两类课题申请人必须无正在主持的各级立项课题(自筹项目除外)。
   申请重大课题请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重大课题申请书》;申请重点课题请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重点课题申请书》;申请普通课题请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或《广西中医药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发明专利培植课题请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发明专利培植课题申请书》。
注意研究内容的遴选,不能与以前所得课题及今年已申报的课题雷同。
   每名申请人限报1项。申请书必须打印,手写不予受理。
   五、申报组织方式
   各课题申请人将课题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报送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单位,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所办公室或单位主管科技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填写申报课题汇总表后,统一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本单位申报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送交学校科技处计划科。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到kejichujihuake[at]163[dot]com。附属单位申报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必须附《配套经费承诺书》。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2012年6月28 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外线3941063  内线5513
   七、资料下载方式
   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八、特别说明
   2011年因故没有组织校级课题的申报与评审,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年校级课题经费累计到今年一并使用,请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申报。
 
通知及附件下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