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用好《条例》 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2022-03-29 08:50:33纪检监察室

学深用好《条例》 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1月4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条例。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学习贯彻《条例》是纪委监委的本职要求,掌握运用《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实施好《条例》,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价值导向。《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确立了“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从来治国者,宁不忘渔樵”,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树牢宗旨意识,明确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只有紧扣民心才能把握正风肃纪的主方向,才能凝聚反腐最强大合力。要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切实担起为民之责,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多问民生之需,多谋富民之策,多办惠民之事。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从人民群众需求入手,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办好、办到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建好“连心桥”,当好“贴心人,办好“暖心事”。站稳人民立场,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导向,不断创新和拓宽监督渠道,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在向人民群众学习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贯彻好《条例》,必须精准有效惩治腐败,这是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条例》指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纪检监察工作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精准思维,做到精准发现、精准监督、精准查处,以高质量工作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监督有力,治党才能有效。《条例》强调要“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因此,在精准发现、精准监督方面,信访举报要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巡视巡察要发挥“探照灯”“显微镜”作用,派驻监督工作要发挥“探头”作用,初核工作要发挥“侦察兵”作用。在精准惩处方面,加强“四种形态”分界细化和平衡把握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科学运用政策能力,通过精准惩处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在精准施治方面,在敢于用治标利器的同时,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落实好《条例》,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这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有力保证了纪检监察权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有效运行。《条例》的出台,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进一步确保了各级纪检机关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要强化内部管理,创新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注重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作者系河池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