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关于在全区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全区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关于在全区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化“科学发展先锋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0〕36号)精神,结合我区高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和调动各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各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到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进一步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师生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深刻理解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打造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战斗堡垒、争当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时代先锋”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紧密结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从本校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中建功立业,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推动科学发展。高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学习贯彻实施,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切实兑现向师生群众作出的整改承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高校创新学术组织模式,培育高水平科研团队,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通过建设高水平学校和一流学科、创优质专业和精品课程等,进一步明确学校发展思路和办学定位,制定学校科学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牢固树立主动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紧紧围绕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计划,主动投入广西经济建设主战场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不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促进校园和谐。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广泛开展世情、国情和社情教育,加强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率先垂范,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杜绝学术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引导师生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主动排查矛盾纠纷,积极有效地应对和化解社会思想多元化、互联网普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校园安全形势复杂化等多种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积极组织和参与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推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建立健全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体系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做到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学校安全和校园稳定;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综合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隐患,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服务广大师生。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关心师生群众,充分尊重师生,紧紧依靠师生,认真倾听师生呼声,及时反映师生意愿,畅通师生意见反映渠道和民主参与途径,主动关心师生疾苦,帮助师生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实施教育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开设绿色通道和各项奖助学金工作;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积极组织和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增强党员践行党的宗旨意识。  
   加强基层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高校党的建设“固本强基见实效,改革创新有突破,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总体目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统筹推进高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不断提高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把高校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实现学校、院系两级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在学习中不断增强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使广大党员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进一步创新党员发展模式,总结运用“双培”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实施“双培”工程,积极吸收“双高”人员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入党,深化拓展“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改进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发展质量,夯实党组织的基层,扩大党的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师生;坚持“党建带团建”等带动学校群众基层组织建设,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三、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按照中央、教育部党组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始终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工作机制好。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五是群众基础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和师生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争当教育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的先锋,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服务师生。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教育法规及本单位本学校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把中央、教育部党组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的要求具体化、个性化,制定简便易行、好记好评的具体条件。要注意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贯穿在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努力实现党组织工作水平和党员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四、认真落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措施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要立足长远经常抓,也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集中抓,要注意紧紧围绕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公开承诺。各高校要紧紧围绕本校科学发展的大局,制定富有本校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做好工作部署,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按照“打造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战斗堡垒、争当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时代先锋”的要求,扎实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广大师生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师生的监督。
   (二)搭建活动平台。各高校要紧紧围绕服务广西新发展、服务北部湾、新农村建设、三下乡、培养拔尖人才等,充分发挥已有党建工作载体凝聚党员、服务师生、推动发展的重要平台作用,同时积极打造新的载体,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重要抓手。要深化和拓展“争当校园先锋,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校园科学发展先锋行”,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运用论坛讲坛、读书报告、知识竞赛、参观考察等方式,引导广大师生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积极推进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党的基本知识竞赛、教学竞赛、科研评比、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评比等活动,通过设立党员科研示范岗、后勤服务示范岗和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发挥广大党员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党员争当教学能手、科研强手和学科带头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争当教书育人的排头兵;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党员模范带头学习科学理论和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学生准则,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情操,争当爱国成才的先锋。
   (三)示范引导。各高校要尊重基层和师生的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注意发掘、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注意选树党员身边的典型,通过组织巡回报告、学习先进事迹材料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可学可比,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民主评议。要把搞好自我评价、领导点评和师生群众点评结合起来。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评议的重点内容,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可以集中点评,也可逐个点评,既要肯定取得的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师生群众进行评议。评议情况要有专门台账,可通过网上评议投票、设立意见箱、发放意见表等,以此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评比表彰。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评比表彰工作。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师生群众意见,请师生群众参与推荐,向师生群众公示,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举办图片展、研讨会、编写丛书等系列活动,全面回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成果,摸索出一套创先争优活动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高校工委将于2011年“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各高校党组织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开展表彰活动。
   五、切实加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搞好创先争优活动,实现中央、教育部党组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高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领导贯穿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把领导带头落实到活动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构建领导得力、指导有方、督查到位、协调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治区高校工委成立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高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学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组织实施好创先争优活动。要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督查和指导,采取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工作交流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点评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与基层和一线党组织党员的联系互动。对组织得力、活动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彰;对有不足之处的,要帮助完善提高;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责令整改。
   (三)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高校要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要注意区别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的特点,以及教职工党员、大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分类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民办高校党组织要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努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利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民族院校党组织要把团结各族师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针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等媒体和板报、墙报、文体活动等高校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特别是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先进典型,使宣传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群众,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各高校要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